Pringles 是餅乾?英國法官曾判定Pringles 不是薯片!

發佈: 2024.03.03
文: 陳菱櫻

平時吃薯片,也會覺得品客(Pringles)或薯片叔叔是薯片,它咬下去脆口,又有不同的口味,但原來Pringles 曾被英國法院判定它其實不是薯片,到底法官的理據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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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的背景是英國想對由薯仔製成的產品收取17.5%的增值稅,包括薯片類。2007年,英國想向Pringles收取稅項,但當時擁有該品牌的P&G集圑則反對,提出Pringles從形狀、成份也與普通薯片不相似,只是一種零食。

Pringles只有42%由薯仔製成,大部分成分都是麵粉,包括粟米、米、小麥等製成的麵粉。而且Pringles的形狀規則,可以整齊地疊在一起,但普通薯片一般形狀不規則。

加上早在1960年中期,Pringles的品牌定位是薯片,一種"Newfangled"的薯片,即新奇、新式的薯片,換句話說,一種不是真正薯片的薯片。當時受到對手的批評,指出Pringles只是一種零食,由像壓碎了薯仔的麵粉所製成,不屬於薯片。以下是當時Pringles的廣告片段:

但審裁處指出Pringles在美國一直以薯片作市場定位,雖然有其他材料,但它仍以薯仔作為其中一種材料,不可以說Pringles不是由薯仔製成,成份更超過40%。

在2008年,高等法院介入,支持Pringles 不是薯片,說它的成份主要由麵粉製成,更似是一個餅乾、麵包或蛋糕。另外,Pringles 沒有足夠的Potatoness,成分中大部分都不是薯仔。

在2009年,這件案件仍存在爭議,在另一個法院審理,P&G的律師指出Pringles 由多種材料製成,並不可以說是由其中一種材料製成,但被法官反駁道,marmalade以橙和西柚製成,以他的說法,便不是由橙或西柚製成,這個結論不合理。

最後法庭指出最簡單的方法是直接問一個小孩:如果你問一個8歲的小孩解釋Pringles是什麼,他/她會怎樣回答?法官指出這樣會得出一個更合理和理智的答案,比由科學家或食物專家解答更好。

因此法院推翻之前的判決,認為Pringles是薯片,變相公司要承擔過去1億英磅的稅項,其後每年繳交2000萬英磅稅款。

資料來源:mentalflossnytime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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